主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不同,应以哪

黄山市律师网 2025-04-09
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期限不一致,以主合同为准但不得早于主债务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,无约定则默认六个月。不一致时,应参照主合同,否则可能造成担保无效,影响债权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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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限不一致,处理分情况。1.协商确定:担保人与债权人应首先协商,确保担保期限覆盖主债务期限。2.依法执行: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按《民法典》执行,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满六个月。3.避免风险: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,否则可能导致担保无效,需重新协商或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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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,通常需协商或依法确定担保期限。建议首先依据《民法典》协商,确保担保期限不小于主债务期限;若协商无果,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,避免担保失效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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